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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震支架对机电各个部分的要求是怎样的呢?

发布:2019-03-04 15:12,更新:2010-01-01 00:00
给排水部分: (1)需要设防的室内给水、热水以及消防管道管径大于或等于DN65 者,当其采用吊架固定时,应按规范第8章的要求设置抗震支承; (2)8 度、9 度地区的高层建筑的给水、排水立管其直线长度超过50m 时宜采取抗震动措施,其直线长度超过100m 时,应采取抗震动措施; (3)8 度、9 度地区建筑物中的给水泵等设备应设防振基础,且应在基础四周设限位器固定,限位器应经计算确定。    暖通部分: (1)管道不应穿过抗震缝,当必须穿越时,须在抗震缝两边各装一个柔性管接头或在通过抗震缝处安装“门”形弯头或设伸缩节; (2)锅炉房、制冷机房、热交换站内的管道应有可靠的侧向和纵向抗震支撑,多根管道共用支吊架或管径≥300mm 的单根管道支吊架宜采用门型抗震支吊架; (3)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。   38m2 和圆形直径大于等于0。70m 的风道可采用抗震支吊架,风道抗震支吊架的设置和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要求。 (4)防排烟风道、事故通风风道及其设备应采用抗震支吊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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